南京海事法院第一次党员大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0-05-13 作者:南京海事法院 浏览量:12459

5月13日上午,南京海事法院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首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李新平,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副部长宋锋平、干部处二级调研员张宝荣到会指导。会议由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主持,全院63名党员参加会议。

南京海事法院第一次党员大会顺利召开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会议通过了《中共南京海事法院机关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大会选举王蕴、王天红、汤殿军、李路明、吴刚、闵星、童德清七位同志为首届机关党委委员,于震、刘建东、汤殿军、肖建强、沈燕五位同志为首届机关纪委委员。

南京海事法院第一次党员大会顺利召开


李新平对南京海事法院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及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表示热烈祝贺。李新平指出,南京海事法院作为新组建的司法审判机关,代表人民执掌审判权,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海事法院机关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大力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海事法院机关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围绕海事审判各项事业,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真正把党的组织力转化为发展力、战斗力,推动各项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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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平强调,南京海事法院机关党组织要要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谋划和推动党建工作,团结带领机关党员干警,践行新发展理念,在海事司法服务、推进审判执行、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上彰显作为、发挥作用,真正把党的组织力转化为服务中心工作的“强引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在院党组的具体领导和管理下,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建立健全述职述责、约谈、工作考核等制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反“四风”树新风,持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有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形成持续震慑。要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原则和感情的关系,不踩红线、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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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后龙对省委省级机关工委有关领导到会指导表示感谢,并在讲话中对加强南京海事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认识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南京海事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是要加强理论武装,不断筑牢共产党人的信仰基石。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

三是要落实党建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首任意识,明确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找准党建工作引领和服务执法办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进党建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

四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切实提高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能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增强司法公信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要坚持挺纪在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强化监督与严格执纪协同发力,坚持从严约束与有效激励有机统一,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

六是要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把制度建设贯穿党建工作始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结合海事法院实际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保证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

此次党员大会见证了南京海事法院第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诞生,标志着南京海事法院党建工作进入新阶段。南京海事法院将以党建的一流标准带动工作的一流成效,打造全国一流乃至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海事法院不懈奋斗,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