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丨深化联动协作 共筑海洋生态法治屏障
发布时间: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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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护航海洋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海洋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今年是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携手协作的第六年,7月11日,南京海事法院组织召开“法治护航海洋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调研座谈会,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等10家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座谈会由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蕴主持。
会议通报了南京海事法院近5年服务保障海洋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就《服务保障推进海洋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举措》向各单位征求意见。
在座谈交流环节,参会代表围绕船舶海工产业、海洋渔业、海洋运输、海洋新能源等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涉及 “海洋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效及难点问题开展交流,聚焦海洋资源开发审批、环境执法监管、生态损害赔偿等重点领域进行了深入研讨。
下一步,南京海事法院将持续深化“1+10”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涉海洋新产业和新业态发展、海域利用与保护、生态损害赔偿基金使用、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等法律问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研,共同破解制约海事司法执法效能的疑难问题,协力打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共同体,为江苏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