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0日,南京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度十大特色亮点工作。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亚林出席发布会。

2025年,南京海事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全面履行专门法院工作职责,有力有效服务海洋强国战略、海洋强省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全年受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4899件,审执结4249件,收案数、结案数均居全国海事法院前列,海事司法质态全面提优向好,国际公信力持续提升。
01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
全面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
全面管辖受理与我国存在适当联系、我国享有管辖权的涉外海事纠纷。
| 482 全年受理涉外案件482件,涉及74个国家和地区,涵盖全球各主要经济体。
稳妥善意解决涉及不方便法院原则、平行诉讼等案件;对外国当事人以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等理由,抗辩中国法院无司法管辖权的23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依法驳回其管辖权异议。
审结全国首例反外国制裁侵权诉讼案
激活反制裁司法救济功能,仅用时39天即促成双方和解。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候选名单,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获央视《新闻直播间》报道,入选全省法院202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积极应对外部风险挑战
紧前研究美国船舶法案、“301调查”对江苏造船业和航运业的潜在影响,深入船企、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调研,提出司法应对举措,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助力维护中国造船产业发展利益。
02精准服务海洋经济与新质生产力发展
制定《更加有力有效服务保障海洋强省建设的若干措施》,不断健全完善海洋开发利用司法保障机制。《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头版报道。

在涉“AHTS”高技术特种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中,采用在建船舶“查封不停工”、引入合作方垫付等举措,助力陷入困境的民营船企渡过难关。《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报道。

妥善审理涉及亚洲最大风电集群建设纠纷案,有力保障亚洲最大风电集群建设,《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审结15起涉“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系列案件,保障全国最大海上光伏项目开工建设。

护航海洋新技术新业态,在“苏海1号”养殖工船试航投产前主动上门就海洋牧场和专属经济区养殖提示风险,助力全球首艘三文鱼养殖工船成功投苗出海。
03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积极参与涉外法律服务先导区建设,护航“走出去”企业海外利益;持续完善国际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按照有利于仲裁协议有效的原则支持仲裁约定,支持临时仲裁等制度规则创新,营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
| 80% 充分运用调解这一“东方经验”,80%涉外海事纠纷调解后“案结事了”,显著降低中外当事人解纷成本。
持续优化提升海事诉讼体验感
主动对接、积极吸纳国际规则,善意履行国际条约义务,高效率低成本查明适用域外法,优化中英文网站,完善双语诉讼指南,简化域外公文书证据证明手续,创设船舶快速扣押解扣通道,解决外国当事人因语言不通、文化不同带来的诉讼不便问题。
04着力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制定《关于着力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意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提升海事执法司法能力的重大要求,持续提升涉外海事司法效能。
| 515 全年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15件,同比上升37.7%;
| 260 其中,涉“一带一路”案件260件,同比增加34%。
| 26 累计26起与我国无实际联系的外方当事人主动选择到南京海事法院诉讼或申请扣船。


以“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建设”为主题,举办战略智库专家谈活动。


推进海事司法研究中心建设。坚持知己知彼、洋为中用原则,靠前研究国际规则、域外判例及司法制度,主动对接、积极吸纳国际规则;录制英文版“海法之声”,2个案例被英国英富曼等学术出版社主动出版宣介;发布中英双语《涉外、涉港澳台海事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和典型案例,阐释中国海事法治理念和成功实践,讲好中国海事司法故事。
05全面保障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
| 670 依法审理涉公铁水联运、江海河联运等纠纷案件670件,促进全社会物流成本稳步降低。
| 161 靠前服务连云港国际枢纽港、通州湾新出海口等港口航道建设,妥善审理港口作业、航道疏浚等纠纷案件161件,助力提升港口发展能级。
| 395 依法审理涉长江、大运河等通海水域内河航运纠纷案件395件,高效化解12起涉长江岸线整治纠纷,为我省“两纵五横”干线航道网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06筑牢海洋生态环境司法屏障

聚焦法治护航海洋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主题,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10个部门会商协同举措。海事司法与海事执法相协作做法,被全省大型政策解读节目《黄金时间》专题推介。
创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实施机制,推动南通、连云港、盐城等沿海三市检察机关健全完善直接办理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工作机制。依法审结全省首例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监督赔偿资金全部用于受损海域生态环境修复,树立“生态有价、损害必赔”鲜明导向,获最高人民法院、《新华日报》、江苏政法推介。

依法审理涉滩涂养殖纠纷案件,妥善办结盐城地区沿海滩涂交付系列案件,协调促成16家养殖户主动拆除662张虾塘养殖设施,助力2.45万亩盐碱地如期复垦、变身“新粮仓”。
妥善处置因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退渔还湿”引发的盐城射阳东沙港、新洋港等滩涂海域使用权群体性纠纷,护航50.6万亩湿地修复、退渔还耕或退渔还湿。
07持续深化水上“一站式”解纷品牌

推动站点升级。南京海事法院与江苏海事局共同出台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 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的意见》及2个配套规程,将原有水上交通肇事纠纷化解机制提升为涵盖所有水上矛盾纠纷的一站式化解工作机制。2个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相关工作经验获《法治日报》头版头条推介。
| 1亿 中心调处群体性矛盾纠纷292起,化解争议标的总额近1亿元
| 3000 惠及3000余名船员及家属和500余家港航企业
最高法、交通部联合向全国推广。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中央改革办督导组,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调研时,均给予高度评价。
2026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将其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范例向全国推广。央视《晚间新闻》《朝闻天下》《新闻30分》等栏目深度报道。
08加强涉海民生权益保障

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海事司法获得感。畅通诉讼绿色通道,上线“示范文本智能生成系统”,及时有效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和便利,示范文本应用率近80%,当事人全年立案满意度100%。工作成效及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以文稿、视频、海报等多形式全面推广,入选全省法院立案诉服典型工作经验和涉诉信访典型案事例。
| 4670 准确适用船员登船、在船工作及离船遣返等法律特别规定,支持船员追讨拖欠工资,依法审理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342件,为船员追回欠薪4670万元。

联合长三角地区海事法院开展船舶司法拍卖活动,27艘船舶全部成交,溢价率达53%。
海事执行“全链条”护航江苏船舶海工产业“走向深蓝”工作举措,入选2025年江苏省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09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
抓实符合海事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
制定出台完善案件阅核、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等工作办法,分层分级开展数据会商和案件评查,压紧抓实全链条全周期审判管理责任。
审委会定期调度长期未结案件,定案把关新类型疑难案件,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
海事司法质效显著向优向好
全年结案数、结案率大幅提升,上诉率同比压降2.66个百分点,长期未结案件数同比减少62.5%,平均结案时间同比缩短5.86天。
1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1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10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

创新构建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构建2+4考核体系,区分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其他聘用人员5类人员,构建以司法质效、创新能力、贡献度、司法资源占比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打破部门界限,实现同类人员一张“考卷”,一体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激励、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直接挂钩,营造“有为者有位、实干者得实惠”的良好政治生态。

加强年轻干警培养。制定出台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加强法官助理培养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法官助理列席审委会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选派7名法官助理到信访、执行、派出法庭等吃劲岗位“墩苗”历练。1名法官在最高法院法官讲坛作经验交流发言,1名法官助理被选派到联合国驻日内瓦办事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