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26-03-02 浏览量:493

3月2日,南京海事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省委、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全院学习教育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对于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院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成效推动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把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抓严抓实。要深入学习研讨,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司法政务、队伍建设具体工作中。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于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深入检视思想上、工作中的政绩观偏差,做到找准找实、见人见事、追根溯源。要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整改整治工作与省委巡视整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等相结合,对查摆出的问题一件件研究、一条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查找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完善制度、立好规矩,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要坚持开门搞教育,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标尺衡量学习教育成效,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