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接受监督 凝聚法治共识|南京海事法院举行第一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12-01 作者:南京海事法院 浏览量: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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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南京海事法院举行第一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座谈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茅仲华,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省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秦一彬,省政协办公厅联络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王兆俊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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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仪式上,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闵星宣读了《南京海事法院关于聘任第一届特约监督员的决定》,茅仲华、李后龙、秦一彬共同为特约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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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李后龙介绍了《南京海事法院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的起草过程、起草原则和内容框架等,并请特约监督员对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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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监督员们充分肯定了南京海事法院自履职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并从参与航运领域社会治理、探索海事海商案件中绿色原则适用、发挥海事法院对地方性立法的推动作用、加强海事司法宣传等方面,逐一对发展规划纲要及海事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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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一彬在讲话中指出,南京海事法院此次聘任来自船舶制造、港口管理、环境资源保护、法律、英语、新闻传媒等各领域的特约监督员,充分体现了南京海事法院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希望各位特约监督员进一步关心、关注海事法院工作,支持海事法院发展。南京海事法院成立以来,各方面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谋划了五年发展规划纲要,相信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定会促进海事法院各项工作目标稳步推进。希望南京海事法院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让特约监督员更好地了解海事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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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仲华首先向新聘任的特约监督员表示祝贺和敬意,请各位特约监督员当好社情民意调查员,及时反映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帮助法院更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当好法院工作督察员,通过监督海事法院各项工作,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为加强和改进海事法院工作出谋划策;当好法治建设宣传员,积极传播公正司法的正能量,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茅仲华指出,特约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法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举措。南京海事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特约监督员工作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司法公开、发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要通过将特约监督员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增强工作的制度性和规范性。

茅仲华强调,要积极主动与特约监督员沟通联络,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定期及时通报法院重要情况、重点工作,让特约监督员更好了解海事法院工作;要建立健全联络工作机制,丰富接受监督的渠道和方式,为特约监督员充分履职提供更多便利条件;要高度重视特约监督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借助特约监督员的智慧与力量破解实际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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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仪式前,特约监督员参观了海事法治广场、《开启江苏海事审判新征程——南京海事法院履职一周年》工作图片展、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观看了南京海事法院《后发先至 首任担当》工作汇报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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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昌顺主持活动,省法院办公室主任顾韬、南京海事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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