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专题学习周强院长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0-12-01 作者:南京海事法院 浏览量:5900

11月30日,南京海事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周强院长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指出,周强院长在江苏调研时对江苏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充分肯定,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座谈会上,周强院长指出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周强院长的讲话和指示为江苏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全院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在海事法院落地见效。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同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同步推进,通过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在全院迅速兴起学习热潮。要研究制定符合海事法院工作实际的学习计划,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海事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要积极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认识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工作主动性、前瞻性,找准海事司法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参与长三角海事司法论坛,加强与上海、宁波、武汉海事法院协作。高质量完成涉“一带一路”和涉自贸区海事案件审判疑难问题研究报告,尽快提出《关于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要打造具备海事特色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服务中心和海事法治广场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海事诉讼服务。积极运用省法院文书集中送达中心建设成果,将四个派出法庭纳入集中送达中心服务对象,探索设立涉外送达邮箱,努力解决制约我院工作的送达人手不足、涉外送达周期过长等“送达难”问题。持续推进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深化水上交通事故、港口纠纷、涉渔纠纷一站式解纷中心效能,加大巡回审判点和审务工作站工作力度,加强诉源治理,努力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元司法需求。

四要推进信息化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学习苏州法院经验,推动海事执行工作全面向数字化转型,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全节点可视化管理,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海事执行江苏模式。借鉴南通法院做法,构建一套符合南京海事法院警务保障需求的智慧警务系统,努力解决派出法庭警务保障力量薄弱等问题。按照新基建标准高起点谋划南京法治园区新址和派出法庭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

五要树立国际视野,建设一流海事法院。认真制定南京海事法院五年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按照“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有关法治建设部署和“十四五”时期法院改革发展方向谋划南京海事法院未来发展。继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海事司法应对,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海事审判队伍,为建设一流法院积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