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召开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2-09-09 浏览量:5619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赋予了海事法院受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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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贯彻落实司法解释相关要求,深入研究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明确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标准和赔偿范围,架构合理化、体系化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海洋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提供理论支撑,2022年9月8日,南京海事法院召开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问题研讨会,邀请来自上海、海南、山东和江苏多省市的法官、检察官、高校学者和鉴定专家,共同围绕非法盗采海砂类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损害类型、赔偿标准和赔偿范围问题开展专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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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昌顺为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问题研讨会致辞。

参会专家、学者围绕如何量化非法开采海砂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损害,海洋、内河非法采砂行为对环境影响的异同,非法开采海砂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以及非法采砂、非法捕捞行为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平衡与衔接等问题,从各自研究的角度充分发表专业意见。

此次研讨会聚焦实践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更好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在自由讨论环节,参会专家、学者围绕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激发碰撞思维火花。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上海海事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和南京海事法院相关审判、检察人员,南京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专家学者,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山东海洋资源环境司法鉴定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等鉴定机构专业鉴定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