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量:7146

640.jpg.jpg


1225日,南京海事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行阶段性总结和进一步部署推进,既有前瞻性的战略布局,也有撬动力强的关键抓手,必将动员全省上下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不断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对国内形势、国际环境作了深刻分析,明确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为我们做好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强调


全院各部门要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更加坚定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不折不扣把省委最新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的实际行动,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


要坚持“学”字为先,在领会精神实质中把牢海事司法方向。准确把握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省委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更加自觉地把南京海事法院工作置于“两个大局”中审视考量,对标省委全会明确的六个方面工作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九项重点任务,找准南京海事法院的定位和海事司法服务全省大局的支撑点、着力点和切入点,确保南京海事法院工作始终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研究谋划明年的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谋深谋实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举措,保证省委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要坚持“责”字为重,在扛起法治责任中彰显海事司法担当。贡献法治力量,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当事人合理预期,将审判执行工作与服务中心大局有机融合,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践行能动司法,充分发挥海事司法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积极运用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动海洋经济要素资源加速向江苏积聚。参与基层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加强对涉海基层解纷力量的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实现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解决社会矛盾。守牢安全底线,健全完善常态化风险评估机制,密切关注涉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案件,把握好工作时度效,促使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坚持“干”字为本,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展现海事司法作为。优化调整海事司法服务举措,持续巩固通泰扬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集群发展优势,围绕海上风电、海洋生物医药等涉及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案件及时提炼裁判规则、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妥善审理海上货物运输、多式联运、港口航道建设等案件,促进海上运力、箱源、货物自由流通、便捷调配,健全完善长三角海事司法协作机制,提升“水运江苏”优势,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发挥派出法庭服务基层前沿阵地作用,妥善化解各类涉农纠纷,常态化开展驻村帮促,服务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妥善审理涉长江、大运河保护案件,服务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助力文化传承发展。妥善审理涉船员、渔民纠纷案件,健全完善船员权益保护体系,做优“家门口”式海事诉讼服务,加强涉海民生权益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完善海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块协同”机制,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加大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发挥好海洋环境公益诉讼作用,呵护“水韵江苏”之美。融入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司法协作,加强涉外审判机制创新,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要坚持“严”字为底,在狠抓工作落实中淬炼扎实踏实作风。强化政治担当,铆足干劲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全力推动今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积极谋划明年重点工作。弘扬新风正气,充分发挥综合考核“指挥棒”作用,大力弘扬不怕困难、不畏艰险,勇于斗争、敢于胜利的精神,让实干者有为、有为者有位。提高能力本领,增强“知识恐慌”的危机感和“本领恐慌”的紧迫感,有针对性地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拉高工作标杆,在纵横比较中找差距、知不足、谋赶超,持续抓好精品案件培育、司法建议、涉海治理等特色工作,争创更多辨识度高、影响力大的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