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质效优考核?这场“头脑风暴”同商共议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量:6894

“法官业绩考核指标中如何更加突出质效导向”“不同类型案件的权重系数如何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参与诉源治理、办理涉诉信访、开展调研信息宣传、编写案例如何折算法官的工作业绩”“如何以全流程审判管理促进审判质效全方位提升”“海事案件固有其特殊性,但更需要提升融法理情于一体能力,更好地满足涉海群体更高期待”。112日上午,南京海事法院召开全体员额法官会议,围绕如何全面贯彻落实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要求,深入推进诉讼流程“五个一次有效”工作机制,开展法院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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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会议发言,花玉军院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更新思维理念,自觉校准审判执行工作正确方向

 

要正确把握“海事特色”与“司法规律”的关系,遵循审判工作的一般规律,切实发挥好指标体系“指挥棒”“体检表”作用,以更高标准提升海事审判工作水平。要正确把握“一域争光”与“全局添彩”的关系,各部门要利用有利条件、突出自身优势,真正实现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要正确把握“稳中求进”与“以进促稳”的关系,坚持正确绩效观,遵循提升审判质效的内在规律,避免“等一等、看一看”的观望心态,逐项分析优势和劣势指标,积极主动谋划提升审判质效水平的工作举措。

 

二是注重靶向发力,全面提升海事审判质效整体水平

 

要落实落细案件阅核工作机制,院庭长要严格依据审判监督管理权限和责任清单,对合议庭、独任法官作出的裁判文书进行阅核,确保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防范司法风险。要纵深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探索建立诉讼流程“五个一次有效”工作机制,重塑审判流程;开展案件繁简分流,推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试点工作,真正实现流程提速。要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持续深化“海上枫桥经验”江苏新实践,将调解工作贯穿立审执各环节,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推动案结事了,实现政通人和。要持续深化精品审判战略,加强对精品案件的挖掘和培育,完善“七个一”工作机制,营造争先创优、精品频出的良好氛围。

 

三是健全配套机制,充分激发新指标体系最大效能

 

要建立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每月会商审判执行数据,准确找到症结,明确改进措施。要落实全员绩效考核,优化完善以“考实、评准、用好”为导向的“全员、全面、全时”考核,促进工作质效提升。要进一步强化履职保障,不断优化审判资源调配、信息技术支持、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关心关爱干警身心健康。

 

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主持,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谭筱清,相关部门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