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海事法院审理的一起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被全球海事海商领域知名出版社Informa UK plc.旗下期刊《中国海事商事法律报告》(Chinese Maritime and Commercial Law Reports)2024年第3卷刊载。该案由南京海事法院青年翻译小组翻译并推介,成为我院第2例被该出版社刊载的案例。
Informa UK plc.出版社因出版《劳氏法律报告》这一国际法律领域的重要文献资料而具有广泛影响力。《中国海事商事法律报告》每年出版4期,以英文形式在全球海事商事领域发布中国司法典型案例,展示我国海事商事审判最新审判理念和裁判观点,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
履职五年来,南京海事法院深入实施精品审判战略,积极在国际上传播“中国司法好声音”。本次被收录的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发布的首批查明和适用域外法典型案例,该案判决书荣获第五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具有较强的创新引领和司法示范作用。
案情简介
2020年初,江苏玻璃工艺公司与多式联运经营人青岛集运物流公司订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议》,约定江苏玻璃工艺公司委托青岛集运物流公司运输钢化玻璃和塑料饰条至墨西哥。案涉货物经海运到达墨西哥后,在铁路运输区段因火车脱轨导致5个集装箱内的货物全部损坏。江苏玻璃工艺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青岛集运物流公司全额承担货损赔偿责任。根据海商法相关规定,本案应当适用墨西哥法律确定青岛集运物流公司的赔偿责任及责任限额。南京海事法院委托某域外法查明研究中心查明墨西哥法律,并适用墨西哥《关于铁路服务的实施法》的赔偿责任限额条款,判决青岛集运物流公司向江苏玻璃工艺公司支付人民币19662.93元及利息。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典型意义
查明并准确适用域外法解决争议,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展现国家司法形象、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重要方式。本案以庭前会议方式召集双方当事人明确了所需查明的争点以及所涉墨西哥法律的查明范围,并委托某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对墨西哥联邦立法和州立法的关系,以及关于铁路服务的实施法、商法典、民法典等不同法律之间的适用规则进行了全面准确的查证和说明。本案通过高效准确查明并适用域外法律进行裁判,展现了南京海事法院国际化、专业化、跨法域的审判能力和担当精神,为中国法院准确查明和适用域外法提供了良好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