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帆 通江达海
这是筚路蓝缕、砥砺奋进的5年,更是屡创佳绩、硕果累累的5年——
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唯一新设海事法院、江苏唯一新设专门法院,履职5年来,南京海事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推进“全国一流乃至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海事法院”建设,坚决扛起专门法院职责使命,为建设海洋强国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从受理首起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到3起案件入选全国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起案件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管辖;
从印发首份中英双语《海事审判报告》,到海事审判工作三次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工作经验在第六次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推广交流;
从设立第一个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到多元解纷站点连点成线、由线成网,“1+10”海事司法执法协作机制入选“海事审判四十周年有影响力的调研成果”;
……
在两级海事审判队伍的辛勤耕耘下,富有江苏特色江河湖海一体管辖的海事审判体系日益完善,一幅江苏海事审判高质量发展的壮丽图景徐徐铺展。
为推动海事审判工作纵深发展,南京海事法院总结提炼了具有江苏特色、彰显海事司法服务保障职能的十大服务品牌,记录砥砺奋进、改革创新的发展历程。
南京海事法院履职五周年十大服务品牌
01法治护航 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江苏是全国唯一兼有江港、海港和河港的省份,港口货物通过能力、万吨级以上泊位数等多项指标均位列全国第一。
海事审判是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保障,南京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推动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进程中主动扛起担当、实现更大作为。
一边是被执行人无力清理的荒废码头,一边是亟待推进的50亿元新能源海洋工程项目。今年9月,一场码头“腾退战”迅速打响。在盐城港风电装备进出口港有限公司与江苏神顺建材有限公司码头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南京海事法院依法判令租期届满的神顺建材公司限时迁离,并协调推动龙门吊等大型陈旧设备拆除和码头腾退交付,彻底解决了海工项目的最后堵点。
5年来,南京海事法院聚焦现代海洋产业司法需求,努力让法治“软实力”成为产业发展“硬支撑”。
积极助推海洋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先后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海洋船舶及工程装备制造业等10个产业提出18项优化服务举措;发布全省首个中英文版《服务保障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审判情况通报》,助力世界级船舶与海工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积极服务更具特色“水运江苏”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水运江苏”建设重大部署,2024年3月,一场法治护航“水运江苏”建设战略协作推进会召开。15条工作举措、11个协作典型案事例,构筑现代化水运体系法治合力。
积极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涉海企业、行业协会走访调研,组织编写《航运、港口、物流、造船等行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每年发布中英双语《海事审判报告》和典型案例,为涉海主体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态势、防范法律风险提供指引。
02平等保护 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实际使用外资规模连续6年全国第一,进出口总额连续21年全国第二……开放是江苏发展的鲜明底色。
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对江苏更为紧要和迫切。从制定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14项司法举措,到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高质量实施的司法措施》,从在江苏自贸区南京、苏州、连云港片区分设巡回审判点,到制定《外国法查明操作规程》《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工作规程》……5年来,南京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涉外审判优势,完善涉外案件审理机制,以高质量涉外审判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南京海事法院与江苏省内国际商事法庭和自贸试验区法庭签署《打造涉外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倡议书》,与省发改委联合编发《“一带一路”企业法律风险指引手册》。在一起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件中,南京海事法院准确查明并适用墨西哥法律关于货损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并自动履行到位。
如今,越来越多外方当事人主动选择在南京海事法院解决纠纷,充分彰显了中国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在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中,韩国STO公司主动将争议解决方式由国际仲裁变更为到南京海事法院诉讼,新加坡当事人积极应诉,法院仅用时43天即促成和解。
03最严法治 筑牢海洋生态环境司法屏障
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同年,南京海事法院审理全省首例以跨省异地劳务代偿生态修复公益诉讼案,以“劳务代偿”还清“生态欠账”,入选“两高”联合发布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九大典型案例。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司法力量义不容辞。5年来,南京海事法院坚持最严法治观,妥善审理涉船舶排污等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从长江大保护到滨海湿地保护,都可以看到海事司法护航的身影。全面落实流域、区域海事司法合作,探索与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立司法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构建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格局。
04司法为民 涉海群众司法获得感可触可及
随着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和沿海产业经济发展,因滩涂开发利用而引发的海域使用权纠纷成为南京海事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破解的难题。在一起涉光伏项目建设执行案件中,积极协调促成双方达成边捕捞清空虾塘、边交付案涉滩涂的“分步执行”方案,在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的同时最大限度帮助渔民减轻损失。
以“如我在诉”理念做好民生权益保障,南京海事法院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成“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优先获得救济、小标的案件一次执行到位、大标的案件达成和解协议”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的同时,为造船企业避免破产、渡过难关赢得机会,入选年度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江苏拥有船员24万余人,约占全国船员总数的1/7。不少船员法律意识淡薄,一旦面临纠纷往往陷入维权困境。南京海事法院联合江苏海事局成立全国首家省级船员权益保护中心,发布服务保障船员权益10大举措,在沿江沿海分设5个船员权益保护工作站,让涉海群众司法获得感可触可及。
05做优服务 绘就数智法院新图景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从“数字”到“数智”,南京海事法院蹄疾步稳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2020年,南京海事法院在全国率先建成集船舶信息查询、轨迹追踪、扣押实施进度跟进等功能于一体的“点对点”船舶执行查控系统,实现江河湖海船舶“一键扣押”;
2022年,“法护海江河”智能化平台正式上线,系统集成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当事人信息查询、解纷事项流转等功能,通过一线一屏有效整合各地海事解纷资源,线上处理纠纷258起,涉及当事人遍布日本、巴拿马、中国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平台获评第二届“未来杯”江苏数字法院创新事例一等奖;
……
南京海事法院大力实施“基层基础”提升工程,统筹推进南京法治园区新址和连云港、南通、泰州、苏州4个派出法庭项目建设,法治园区新址项目主体结构于2023年12月顺利封顶。
06星网铺就 构建海事特色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
2020年6月,南京海事法院与南京海事局联合成立了首个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以此为起点,5年来,17个一站式解纷中心、2个水上联合调解室在沿江沿大运河如星网铺开;148名特邀调解员、67名协助执行员共同勾勒海上“新枫景”……南京海事法院创新发展海上“枫桥经验”,构建海事特色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
“小事不下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5年来,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参与诉前化解案件1028件,帮助当事人及时获得赔偿款、挽回损失近1.5亿元。“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被写入《中国海事审判》白皮书。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调研成果获全国法院一等奖。特邀调解员祁洪桂扎根基层事迹被最高法院在全国推广。
07联动江海 提升海事治理法治化水平
年来,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朋友圈”不断扩大,呈现出覆盖面广、持续性强、主题深化、成效显现等突出特点。
从船舶司法扣押到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再到法治护航“水运江苏”建设……每年的“中国航海日”,南京海事法院与其他协作单位聚焦一个主题,召开协作推进会。依托协作机制,各协作单位在服务大局、纠纷化解、风险防控等方面展开多层次、宽领域、高效率协作,有效破解“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危化品船移泊扣押、沉船打捞等司法执法难题,涌现出丰富生动的协作典型案例。
08精品审判 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
10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首批案例,3个案例入选全国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两个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一场庭审、一篇文书分别入选全国法院“双百优”,依法审结全国首例反外国制裁侵权诉讼案,2个案例被英国知名出版社informa UK Plc.出版的《中国海事商事法律报告》(《Chinese Maritime and Commercial Law Reports》)收录……
一个个标杆案例、一篇篇优秀文书、一个个精彩庭审,成为南京海事法院深耕精品战略、狠抓海事审判质效提升的生动注脚。
以高水平质效作为检验现代化新设专门法院的重要标尺,南京海事法院组建海洋生态保护、多式联运等6个专业审判团队,探索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和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集中审理,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
以高质量调研锻造审判“硬实力”,南京海事法院高质量举办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第三十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全省海商法学研究会年会。280余篇文章在重点期刊发表,南京海事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
09勇立潮头 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
2024年3月26日,南京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在海上非法采砂并运输至江苏境内售卖的刑事案件,当庭判决两名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10个月并宣告缓刑,同时判决将海砂拍卖款中的溢价部分依法作为生态修复金,用于海洋生态环境修复。
这是南京海事法院海事刑事案件试点管辖工作以来首次受理的海事刑事案件,标志着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迈出关键一步。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亲历者,传承与创新镌刻进江苏海事审判的成长脉络。2023年,南京海事法院印发《关于院庭长阅核案件的规定(试行)》,明确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和审判人员权力责任清单,海事特色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入选江苏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
10人才培养 夯实海事审判高质量发展根基
人才是成事之基、谋事之要。为更好适应海事审判专业化、国际化需要,南京海事法院明确“懂法律、懂外语、懂海洋、懂贸易、懂航运”复合型海事审判人才培养目标,加强海事审判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海事审判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两级法院强化沟通协作,组织双向挂职交流,开展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研讨,举办国际化视野培训班,深入实施“名校优生”选调、“海法菁英”计划,大力培养江苏涉外法治人才高端智库。
与南京大学等7所高校签署《涉外海事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共建协议》,在省港口集团成立海事司法实践基地,选派干警到最高人民法院跟班学习,赴大连海事大学等脱产研修,提升干警综合素养。
国际化的纠纷解决不仅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也需要掌握良好的对外沟通交流能力。近年来,南京海事法院积极选派优秀干警参加国际国内研讨交流——派出6名干警参加《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国际研讨会,支持干警参加2023全球滨海论坛、中欧班列国际合作论坛并作交流发言,承办第三届江苏省涉外法律服务圆桌会议并作主旨报告。
5年来,全院先后涌现出1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6名全省审判业务专家,2名全国、全省法院办案标兵,1名全省优秀法官;1名干警入选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