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人民与权力杂志”公众号刊发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撰写的文章《向海图强谱新篇:人大监督下的海事审判实践与发展》。现将全文予以转载。
2019年12月,南京海事法院获批成立。5年多来,南京海事法院始终将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推动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高质量高标准践行新时代司法理念,持续推进现代化专门法院建设,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法院海事审判工作审议意见的反馈工作,以扎实踏实的工作业绩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使命领航征程
人大监督助推海事法院初心践行
大江奔涌,潮头观澜。南京海事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干警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有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评判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海事法院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海事法院按照“服务大局前瞻化、执法办案精品化、制度构建体系化、诉讼服务信息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工作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推进“全国一流乃至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海事法院”建设,坚决扛起服务建设海洋强国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职责使命。成立伊始,海事法院聘任23名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畅通社会监督渠道。2020年6月至9月,主动促进司法公开,组织开展省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30余位人大代表视察海事法院工作,对海事法院立足区位优势,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提供海事司法服务保障等工作予以充分肯定。2021年1月,海事法院开展“人大代表说海法”活动,多位省人大代表对海事法院工作予以称赞。列席驻地人大会议是派出法庭充分发挥依法服务大局、参与社会治理前沿阵地作用的重要举措。2022年3月,我院南通法庭受邀列席南通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法治护航深蓝
人大监督赋能海事审判高质量发展
波澜壮阔,百川归海。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重要保障。南京海事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部署到哪,海事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紧紧围绕“公平正义”和“一流法院”建设目标,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推进海事审判各项工作。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获国务院批复同意后,江苏海洋强省建设迎来新的历史机遇。海事法院立足海事审判职能,围绕船舶海工等产业发展提出18项优化服务举措,主动回应社会海事司法需求。持续将“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融入海事司法实践,编发船舶管理、船员权益风险提示手册,发布审判白皮书,为涉海主体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态势、防范法律风险提供指引。在全国率先建成“点对点”船舶执行查控系统,实现船舶“一键扣押”。聚焦涉海群体职业特点,深入码头、渔船开展巡回审判。持续开展“保民生护薪”“江海行,护民‘薪’”等专项执行行动,全力维护涉海民生权益。在沿海沿江大运河沿线设立49个解纷站点,聘任22个特邀调解组织和140余名特邀调解员,化解案件1100余件,帮助当事人及时获得赔偿款、挽回损失近1.6亿元。2022年6月至8月,全国人大、省人大领导相继来院调研,充分肯定海事法院政治站位高、进取意识强、创业精神饱满,各项工作开局良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成为海事法院改进工作、提升质效的重要参考,有力推动海事审判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共绘治理新图
人大监督驱动海事治理协同发展
海不扬波,一碧万顷。江苏水网密布、水运发达,海事纠纷类型多样。南京海事法院牢牢把握涉海群体实际需求,积极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坚持“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与省交通厅等单位加强司法执法协作,连续5年召开协作推进会,协同破解海事司法执法难题。
加快推进“水运江苏”建设,依法高效审理航道疏浚、码头建造类纠纷,召开法治护航“水运江苏”建设战略协作推进会,组织省人大监察司法专业代表小组在扬州聚焦“海事司法服务保障大运河航运建设”调研,开展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和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推出15条工作举措,为“水运江苏”建设提供联动法治保障。坚决扛牢护海职责,依法支持、监督海事行政机关履职,妥善调处80余起“退渔还湿”案件,清退非法养殖面积近4500亩。2024年9月,开展50亿海工项目执行专项行动,邀请当地人大代表见证执行,有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支持长江“三无”船舶清零整治,保障黄金水道安全,与协作单位在解纷中心成功化解长江水上事故纠纷123起,联合发布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九项工作举措,打造具有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同特色的“江苏样板”。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来自北京、天津等代表团30位全国人大代表到一站式解纷中心视察,对海事法院创新海上“枫桥经验”的作为与担当“点赞”。
监督擎炬引航
人大引领涉外海事审判新高度
潮起潮落,风起云涌。海事审判是中国司法的重要对外窗口,2025年3月,全国人大监司委到南京海事法院调研江苏海事审判工作。海事法院聚焦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制定服务保障举措,主办法治发展智库研讨会,建立法庭联盟,保障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在江苏顺利实施。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深化调研,跟踪研究外国国家豁免法、反外国制裁法等新型法律适用问题,将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海事司法在服务保障RCEP实施中的职能作用,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聚焦江苏自贸试验区发展,先后在连云港、苏州、南京自贸片区设立巡回审判点,依法审理涉自贸区海事案件278件,深入分析案件特征并提出意见建议,助力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完善涉外案件审理机制,先后制定《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工作规程》《外国法查明操作规程(试行)》等文件,探索开展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相对集中审理试点,准确适用准据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832件,案件当事人遍及全球58个国家和地区。其中,427起案件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13起案件涉及RCEP签署国家,11起案件适用域外法审结。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五年砥砺奋进的南京海事法院,将持续立足江苏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自身后发优势,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强化司法自觉,为海洋强国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更多海事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