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72民初570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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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红:
本院受理 (2020)苏72民初570号原告孙敦伟与被告柳诗树、黄小红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防疫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定。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