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72民初436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1 浏览量:17438

韦思恩:

       本院受理(2020)苏72民初436号原告朱正义诉被告李磊、韦思恩船舶租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2020)苏72民初436号民事裁定书、(2020)苏72民初43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