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72民初665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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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江苏大品航运有限公司、和益通供应链(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大品航运有限公司、和益通供应链(江苏)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苏72民初665号原告浙江佑通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和益通供应链(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大品航运有限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南京海事法院刊登日期:2022-07-03版面:G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