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72民初831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8 浏览量:17043

当事人:南通浩东船务有限公司

南通浩东船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苏72民初831号原告江苏稳强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南通浩东船务有限公司海事海商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南京海事法院刊登日期:2022-07-28版面:G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