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72民初1389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5 浏览量:440

当事人:江苏海顺打捞有限公司

江苏海顺打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华滋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海顺打捞有限公司船舶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72民初13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南京海事法院刊登日期:2025-02-25查询页:G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