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执行故事:卷宗之外的四本“账”
发布时间:2026-05-21 浏览量:184

一条被“卡住”的货轮,

一艘即将拍卖的船舶,

一笔拖欠的工资,

一条即将“枯竭”的现金流。

 

执行案件结案、卷宗归档,但有些东西却装不进去——比如船员工资款到账短信弹出时,甲板上响起的汽笛;比如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船舶后主动赔偿时,各方当事人满意的笑颜;比如三年后那通被当成诈骗的电话里,申请人执行人“你们还记着”的哽咽;比如差点被拍卖的船,最终载着新合伙人重新驶入黄金水道时船头激起的浪花。这些是卷宗之外的事,却是执行干警心头久久难以平复的“账”,更是海事执行司法为民的“实践台账”。



第一本账 从卡住到放行,不足24小时”的时间账

赵某和李某是两个普通的船员,是家中的顶梁柱。他们在朱某的船上干了数月,8万多块血汗钱却打了水漂。法院判决后,朱某依旧赖着不给,两人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船就在台州港装货,你们快来!”接到线索时,已是傍晚。8万多元,是孩子的学费、老人的药费、船员一家人的口粮。

然而,执行干警却没有简单动身“快来”——江苏南京与浙江台州远隔千里,即使星夜兼程赶到,船舶也将再次消失于茫茫大海中。于是,依托长三角海事法院执行联盟协作机制,执行干警刘辉联系上了浙江台州海事局,一份限制离港通知悄然发出。这艘船,迅速被“温柔”地卡在了港口。

第二天一早,被执行人的电话还没来,案外人船东的电话就打了进来,声音里带着焦灼:“法官,船出不去,一天损失好几万!”执行干警在线普法,《海商法》里“船舶优先权”的条款一字一句解释,“船东虽并非本案被执行人,但该船舶系被欠工资船员服务的船舶,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判决确认该笔船员工资系与船舶有关的债务,船员依法对该船舶享有船舶优先权并可以就此申请扣押拍卖船舶以获偿。现在只是限制离港,如果再不及时解决,后续船舶将被扣押、甚至拍卖,成本只会更高!”经过充分释法说理,船东最终决定:“船员工资毕竟是民生,这钱我先替朱某出了!”

案款到账的那一刻,执行干警立刻将解除限制离港的文书发送到台州海事局。赵某和李某的手机弹出到账短信时,那艘船正鸣笛驶离港口,船员的血汗钱得以获偿,船东的损失被压到了最低。

卷宗上只记“执行完毕”,但另一本账里记着:那24小时里,两个家庭的生计保住了,一艘船的营运没断档,船东从“替人垫付还债”的委屈里,读懂了法律对船员民生的守护。

 

第二本账 自行处置、多方共赢”的价钱账

周某的船被撞坏了,判决赔偿160万。可被执行人傅某名下只剩一条船,司法拍卖似乎是唯一出路。

拍卖要走程序:评估、公告、一拍、二拍、变卖……少说几个月,期间还会产生看管、评估、鉴定等各种费用。起拍价要在评估价上打折,同时还受到市场行情影响,傅某半辈子的心血可能腰斩。

法官,让我自己找买家吧,争取卖个好价格。”傅某提出申请。在各处办案的海事执行干警们随即为此开了一个在线视频“短会”,会议时长只有一刻钟,议题只有一个内容: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船舶合不合法?钱能不能安全到账?债权人利益会不会受损?答案是:法律有依据,处置过程要管控,各方权利要保障。

傅某开始四处询价,执行干警钱建国的电话成了“热线”——买家资质如何?价格合不合理?资金怎么支付?终于,一个靠谱买家出现,船款一次性全款打进法院账户。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解封,船舶顺利过户。

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一个半月。申请执行人周某拿到了修船款,傅某的船卖了个好价,买家喜提货船。三方交接握手时,被执行人傅某特意给执行干警打了电话:“谢谢法官,谢谢你们相信我。”

卷宗上只记“执行完毕”,但另一本账里记着:如果“一扣了事、一拍了之",傅某可能倾家荡产,周某可能久等无果,市场可能多一艘低价甩卖的废船。而现在,三方各得其所,船舶作为生产资料没有浪费,换了主体继续运营。

 

第三本账 三年了,你们始终还记着?!”的牵挂账

吴某拖欠包含张某、郑某、王某在内的多名船员工资,2023年,张某、郑某、王某分别起诉,判决生效后,吴某却耍起了“心眼”:有钱先还给没起诉的船员,起诉的三人被排到最后。法院不放任被执行人的“任性”,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扣划了吴某账户里的钱,但仍不够全部清偿,案件无奈“终结本次执行”。

但在执行局的终本案件台账上,吴某的名字从未被划掉。今年4月,日常终本巡查发现:吴某账户进账5.4万!案件及时“复活”。执行干警拨打三人电话核对收款信息时,张某沉默良久“……你们真是法院?不是骗子?”他挂了电话,和家人商量后又打回来,反复再三确认。郑某在电话里哽咽:“我老婆刚住院,正愁医药费。你们真是及时雨!”王某则愣了半天,只说出一句:“三年了,你们始终还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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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万,第一时间向三名船员发放,在电话那头有人哭,有人笑,有人反复念叨“没想到”。执行干警放下电话,窗外已是暮色四合,执行新兵刘一行体会到了,终本管理不只是一条条冰冷的数据,而是一个个当事人的希望,手中电话有了温度。

卷宗上只记“终本实结”,但另一本账里记着:那三笔“挂”了三年的旧账,牵挂住的不只是数字,还是三个船员对司法的信任,更是海事执行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不懈坚持。

 

第四本账 一揽子清干净,船舶轻装上阵”的连环账

2025年冬,福建莆田某海域,“大运”轮静静泊在锚地。船东冯某站在甲板上,望着灰蒙蒙的海面,看着南京海事法院的扣押令——1680万的建造合同纠纷,把他逼到了墙角。

法官,再给点时间,别拍卖船,我想尽办法筹钱。”冯某报着试试看的忐忑心情,拨通了执行干警的电话号码。执行干警随后便与申请执行人电话沟通,在工作日志上记下:被执行人确有履行意愿,经做工作,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可适当给予被执行人筹款期限。努力方向:促成和解,兑现权益,保住船舶。

期限到了,钱没筹齐。分期方案谈了数轮,申请执行人要的金额与冯某能挤出的数字,始终差着一截。2025年12月15日,“大运”轮被依法扣押。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船舶信息挂了出来,开拍倒计时开始跳动。

但促和解电话从未停过,执行干警给当事人算过一笔账:如果一拍流拍,二拍降价,第三次变卖,船价可能腰斩;冯某丢了船,等于丢了唯一的生计;申请执行人公司即便拿到拍卖款,周期拖长,资金成本亦是损耗,甚至还不足额。

执行干警想起了之前办理的高技术特种船舶案件的解决方案,对双方说:“引入第三方合伙或者租赁垫付,债务一次性结清,船舶继续营运——这是目前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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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眼睛亮了。他四处奔走,终于找到愿意入伙的新共有人。1680万本金、诉讼费、执行费等,一次性汇入法院账户。在前期多次调解基础上,申请执行人看着手机短信提示的到账通知,也松了口:大部分迟延履行利息,不要了。撤拍、解扣、放行,“大运”轮的汽笛重新鸣响。

故事本该到此结束。但拍卖公告期间,执行干警在梳理船舶债权登记时注意到一个名字:某船员,已起诉,工资20余万。细查之下,发现这船员并非船东冯某直接雇佣,而是船舶历史经营遗留的“尾巴”。新共有人一看,直摆手:这钱我们不认。冯某也犯嘀咕:人不是我雇的,凭什么我掏?

船舶优先权跟随船走,不跟着人走。现在不解决这个问题,后面船再被扣押,你们的船舶合伙经营还会受到影响。”执行干警向二人解释《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的条款,耐心分析利弊,“一揽子清干净,船舶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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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后,20余万元工资到账,船员撤诉。船员在给执行干警汪杭的电话里激动说道:“我以为官司要打半年,钱还不一定能拿到,没想到南京海事法院效率这么高……”

卷宗上只记“执行完毕”、备注里也只有一行小字“关联案件撤诉”,但另一本账里记着:那20万工资如果不结,迟早让这条船再次“被扣”,让新共有人散伙,让和解成果付诸东流。执行干警跨前一步,不是多管闲事,是把明天的纠纷,在今天提前“销账”。

 

四本账,四个“卷宗之外”的执行故事,

时间账里,记着速度与尺度的温情;

价钱账里,记着自行处置、多方共赢的考量;

牵挂账里,记着对终本案件坚持跟进的执着;

连环账里,记着跨前一步、一揽子解纷的担当。

面对“堆积如山”的案件,每个执行干警的心里、眼里、行动里都藏着这四本“账”。它们不写入档案编号,却在每一次电话沟通里、每一次码头奔波中、每一次“多想一层”的执行实施过程中,悄悄增厚。



江海执行为民,我们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