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多一点”,心结少一些
发布时间:2024-09-14 浏览量:59

“‘如我在诉’理念实际上没有那么多大道理,就蕴藏在每一个案件中的‘多一点’:多听一点,多做一点,多说一点,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殷切期盼。”说起协助办理的一起船舶装修合同纠纷案,法官助理吴维维深有感触。

 

将心比心,多听一点

“我根本不想听你说这些,我现在只想知道你们什么时候能让我们拿到装修工程款!”电话那头,当事人情绪激动,吴维维与其沟通案情时,多次试图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均因被强行打断而无果。

 

原来,原告与被告签订船舶装修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承揽的一艘船舶进行内部装修,合同约定装修价款为16万元,结算方式为工程全部完工经船东和被告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但并没有约定验收的具体标准。现原告起诉称,装修工程已经完工多年,被告分文未付,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工程款16万元。被告认为原告的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达到交付条件,亦未经验收,被告请评估公司评估案涉装修工程最多价值10万元,请求全部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很大。

   

挂了电话后,吴维维深深叹了口气。承办法官安慰道:“当事人确实有很多情绪需要倾诉,不能急着用这些枯燥的法言法语向他普法,或许转变方式,真正站在他的角度换位思考,表达对他的理解,更容易拉近距离。”

 

找到问题之后,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选择“主动出击”,和当事人约定好一个时间沟通案情,耐心听其讲述故事。即使是和案情无关的事情,也依然给予理解与尊重。经过倾诉,当事人的负面情绪减少了很多,逐渐理解和愿意配合审判工作的后续推进。

 

实地勘察,多做一点

进入案件审理阶段,又遇到了一个困难:双方对验收标准没有约定,且原告证据不充分的背景下,如何认定原告是否完工并达到交付条件?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案件背景情况,并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诉求,最终决定去现场勘验。

 

“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去船上看一下,这艘船到底装修的怎么样,他们各自主张哪里装修的好,哪里装修的不好,为什么不符合标准,事实就更加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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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着炎炎烈日,承办法官、法官助理和双方当事人以及各方律师共同登上案涉船舶进行现场勘验。承办法官细心地观察每一处角落细节,逐一排查并拍照确定,最终发现案涉船舶装修确实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卫生间和机舱位有部分工程未完工,座板和墙面开裂、地面踩空、PVC板未加固等。针对这些问题,承办法官指导助理如实制作好现场勘验笔录,并在现场由各方签字确认。

 

面对这些质量问题,原告当初强硬的态度也不复存在。原告的代理律师对承办法官的敬业表示赞赏,“在此之前,我也没有亲自上船实地勘查过,现实情况和原告陈述大相径庭,很敬佩你们认真负责的态度。”

 

释法明理,多说一点

趁着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都在场的这个机会,承办法官在现场立即为双方当事人做起调解工作,但原告依然认为已经完成了此次装修,不愿意再继续整改,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后该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0万元,判后原告还拒绝提供收款账户并准备上诉。法官决定根据实地勘验的结果“摆事实、讲道理”,进一步与原告方及其律师沟通:“上船勘验时双方都在场,船舶的具体装修情况怎么样,大家都看的很清楚。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告还愿意支付10万元工程款,完全是顾及双方是生意伙伴的这些情分,实属不易。”

 

在用心用情疏导下,原本固执的原告态度有些松动,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抓住时机,反复向其释明本案的判决依据,并详细剖析原告的权利义务,向其说明上诉的成本和风险,在多方劝导下,原告终于放弃了原先的想法,最终判决内容双方顺利自愿履行,案结事了。

 

“如我在诉”不是一句口号,如果每个案件都多听、多做、多说一点,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便会得以有效提升。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心、用情对待每一件小案,用实实在在的执法办案成效铺陈“人民至上”的底色,让司法更有温度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