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

南京海事法院管辖范围:自江苏省与山东省交界处至江苏省与上海市交界处的延伸海域,自江苏省与安徽省交界处至江苏省浏河口之间长江干线及支线水域,以及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港口与通海可航水域。

南京海事法院派出法庭管辖地域:

1.连云港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盐城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2.南通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南通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3.泰州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泰州市、常州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4.苏州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