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变卖公告(“金泰528”轮)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量:8920

本院依法作出的(2022)苏72执36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胡永甫所属的“金泰528”轮进行公开变卖。本院现定于2023年3月19日9时起至2023年5月18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南京海事法院)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船名:“金泰528”轮,船籍港:扬州,船舶类型:散货船,船长:147.02米,型宽:21米,总吨:9895,净吨:5541,建造完工日期:2010年10月25日,船舶制造厂:南京航顺船舶修造厂,船舶所有人:泰州市金泰船务有限公司,胡永甫。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上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已开设该网络账户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变卖方式:

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实施变卖,由竞买人登陆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出价竞买。

四、变卖时间:

本院于2023年3月19日9:00起至2023年5月18日9:00止共60天期限内在淘宝网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变卖,变卖期内均可出价。

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均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结束。若60天变卖周期内无人报名出价,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五、竞价规则:

变卖价人民币216000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为100000元的倍数。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变卖价的,即可成交;两人以上出价竞买的,价高者得之。

六、咨询看样:

“金泰528”轮现停泊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金湾修造船厂码头,自即日起接受咨询和看样。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提醒:法院未持有该船舶检验证书,变卖船舶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本院发布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变卖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

八、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025-85359626(吴)、025-85359631(徐)

债权登记:025-85359560(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