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放在兴隆船厂的船舶拍卖成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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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本院于2024年10月10日依法公开拍卖了停放在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盐场兴隆船厂的船舶,买受人为张迎军,并于2024年11月1日办理了移交手续。该船舶的所有权已合法转让给买受人张迎军,买受人张迎军对该船舶在移交前所负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