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彭国兵)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量:84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执行工作透明公开,我院将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的情况公示如下:

案号:(2024)苏72执恢84号

原应领款人:彭国兵

实际领款人:上海功承瀛泰(天津)律师事务所

领款金额:158031元

领款理由:申请执行人彭国兵现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表示同意由其委托代理人上海功承瀛泰(天津)律师事务所代收本案执行款158031元。

联系电话:025-85359622、025-85359621。

特此公示。